短篇小说有时候读起来比长篇更费事儿,同样是讲一个故事,长篇可以在巨大的篇幅里娓娓道来,所有的细节都不放过,短篇却不行,篇幅有限,内容压缩但该有的东西却一点儿都不能少。所以短篇写的好的作家本事绝对不小,写得好的短篇读起来也更困难,更累。
斯蒂芬.金的长篇写的很牛,光黑暗塔七部,堆在一起就能让你下巴掉地上,当初为了啃完这个系列用了我一年多。但这家伙有个毛病,那就是他要讲个什么故事,关键部分绝不会再开头或中间出现,快到结尾了才会让你紧张起来,所以你可能会很沉闷乏味而又不得不忍着或多或少的不耐烦去读完一本书前三分之二,仅仅是为了了解真相之前的铺垫,但等你读完一本书,又会觉得很值。
短篇亦如是,有一些仅有十几二十页的篇幅,却也拉拉杂杂的让讲故事的人无休无止地谈论背景,到最后了,三两句话打开谜底,好了,讲完了!
所以在读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之前,先要让大脑做好足够准备,能够在很短的时间接收、标记并消化大量的信息,而且还要在读到结尾之前的五分钟或两个小时之间不断反复处理信息的过程,你还得把这些记在脑子里的东西一次次挑出来好让你能明白下一段话是怎么回事儿。长篇还有个慢慢激烈慢慢发酵的过程,短篇就不行,头脑需要告诉满负荷运转,不然你就白读了。
再加上人文社的书一向字小纸薄书厚,一翻开就先来个心理震慑,看你还怎么敢掉以轻心。
结果呢,最喜欢的居然是《厕所里有老虎》,因为这是让人唯一感到轻松愉悦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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